【资料图】
2023年3月20日13时50分许,侯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新晋祠路晋阳湖公园东7号门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与骑电动自行车(载曹某)由南向北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曹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伤者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救治,随后民警立即联络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为伤者垫付医药费,并联系太原市人民医院启动绿色通道,3月28日成功垫付13623元。
来源:太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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